例如小、微型出租汽車使用年限為8年,小、微型運營載客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,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。
北京為超標電動自行車設(shè)置的3年過渡期將于2021年10月31日結(jié)束,此后,懸掛臨時標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將不再允許上道路行駛。
今天上午,市交通委相關(guān)負責人對推動超標電動自行車加快淘汰熱點問題進行了解答。